更新日期:2010/04/13
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99年遴選新進從業人員 公告
主旨:公告本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、數據通信分公司暨電信研究所99年遴選新進從業人員
事宜。
依據: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99年4月12日信人一字第0990000382號函辦理。
公告事項:
壹、 遴選日程:
一、報名日期:99 年 4 月 13 日 9:00 至 99 年 4 月 25 日 24:00
二、第一試(資歷論文審查)日期:99 月 4 月 22 日至 99 年 4 月 26 日由本公司企業客戶
分公司、數據通信分公司及電信研究所資歷審查小組上網遴選
三、第二試通知日期:99 年 4 月 28 日 14:00 (中華電信或電信研究所網站公告外,詳
細口試時程另行email通知)
四、第二試(口試)日期:99 年 5 月 1 日至 99 年 5 月 2 日(若有異動,以通知變更日期
為準)
五、放榜日期:99 年 5 月 5 日(若有異動,以通知變更日期為準)
貳、遴選類組代號、擔任工作、學歷、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、用人機構、預定錄取名額及
工作地點
http://www.cht.com.tw/CompanyCat.php?CatID=4&NewsID=4015&Page=HotNewsDetail
參、一般應試資格
一、國籍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二、年齡:不限。
三、兵役: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依法免服兵役。
四、學歷:國內、外大學或研究所(碩士)畢業者。
五、性別:不拘。
六、體檢:
(一)、錄取時應繳交距報到日前3個月內之公立醫院、教學醫院、醫學中心、區域
醫院(衛生院、所除外)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(含胸部X光透視、梅毒血清
檢查等)一份,繳交之體格檢查表,應加蓋醫院印信及醫院總評「合格」或
各項檢查項目「正常」、「無異狀」等戳記,體格檢查不合格者,取消錄取
資格。
(二)、應考人體格檢查發現有下列疾患之一者,為體格檢查不合格:
1.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。
2.患有嚴重精神疾患,不能處理日常事務,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,
或有傷害行為者。
3.左右視力不良,致妨礙工作者。
4.左右耳聽力不良,致妨礙工作者。
5.其他嚴重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工作者。
(三)如有隱瞞精神疾患,致影響日常事務之處理或本公司業務之推動,經查證屬實
者,本公司得於試用期間予以解僱。
肆、報名有關規定事項
一、報名日期:99 年 4 月 13 日 9:00 (星期二) 至 99 年 4 月 25 日 24:00 (星期日)。
二、報名方式:
(一)一律採網路報名,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。
(二)報名表件【凡報名履歷表登(上)載不全者不予考慮錄取口試,其餘資料請於口
試時繳交】:
1.履歷表(請上網登錄,履歷表中每個欄位均為必填欄位,未填或填寫資料不
完整者,視同報名未完成)。
2.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(請報名時務須自行掃描 .tif .pdf 或用數位相機拍成
jpg 後上網上載,並填寫大學及研究所總平均成績、名次排序及班級人數(成
績單上無名次排序及班級人數者請填“無”),成績填報不實者,一經發現
將不予錄取。
3.碩士論文、著作或研究計畫(報名 FSP-02 者,請上網在履歷表論文或著作
欄中填寫摘要)。
4.工作成果報告(請填寫摘要並上載工作期間工作成果報告)。
5.技能檢定、證照及經歷證明文件影印本(請務必上網在履歷表上填寫已取得
之檢定、證照資料,以利加分)。
6.請務必詳實填寫工作經驗欄內公司名稱、職稱、工作內容、獲得經驗及起訖
時間等資料,俾利資格審查之依據,填寫不實者,一經發現將不予錄取,獲
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。
伍、第一試日期及第二試日期、地點、應攜帶或繳交證件(均上網公告,請隨時查閱)
一、第一試(資歷論文審查)
(一)日期︰99 年 4 月 22 日(星期四)至 99 年 4 月 26 日(星期一),由本公司企業客戶分
公司、數據通信分公司及電信研究所資格審查小組上網遴選。
(二)資歷論文審查(含專長之需求及符合性審查)通過人員,於本公司及電信研究所
網站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(請確認e-mail帳號,以免遺漏通知),第一試審查通
過人員始得參加第二試。
二、第二試(口試:部分試程採英文方式進行)
(一)公告日期:99 年 4 月 28 日(星期三)14:00
(二)口試日期:99 年 5 月 1 及 2 日(星期六、日)(若有異動,以通知變更日期為
準)。將以e-mail通知參加口試之日期、時間、地點、方式及須繳交之證件(第
一試審查未通過者不予通知)。請應考人務必留下正確電子郵件位址,以利通
知參加口試。如所留電子郵件位址不正確或未收電子郵件,致無法聯絡者,自
行負責。
(三)地點:台北市信義路四段 74 巷 11 號(近大安捷運站)(若有異動,以通知變更
地點為準)。
(四)攜帶及繳交證件:口試當日務必攜帶下列表件正本繳交給工作人員驗證後發還,
影本收存:
1.國民身分證正面及反面影印本乙份。
2.研究所(碩士)或大學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各乙份(視報名類組繳交;如係國外
學歷錄取後須繳交經相關機構驗證合格之畢業證書)。
3.研究所(碩士)或大學學歷成績單影本各乙份(視報名類組繳交)。
4.有以下證件者請提供影本:技能檢定、證照證明文件。
5.男性另需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乙份。
6.請提供勞保投保證明,以比對報名時填寫履歷資料工作經驗欄資料是否屬實
,如有不實者取消口試資格;未攜帶勞保投保證明者,亦取消口試資格。
7.簡報檔案(面試通知時,另附檔案格式-簡報檔及報告中提及工作成果、技
能檢定及證照證明文件請以活頁夾繳交)
※以上所繳影印證件如有偽造、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,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,
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。
陸、遴選方式及成績計算:
一、遴選方式:分二階段進行,第一試為資歷論文審查(含專長之需求及符合性審查),
通過資歷審查之人員,再通知參加第二試(口試)。
二、成績計算:第一試(資歷論文審查)20%、第二試(口試)80%,合併計算總成績,
擇優錄取,但第二試(口試)成績未滿60分者,不予錄取。
柒、其他相關規定:
一、本公司現職人員報考者,其學歷科系、具備專長必須符合應試條件規定。經錄用後
應辦妥辭職手續,依錄取類組重新分發。除職階及待遇按錄取類組重新核定外,其
他原有相關權益維持不變。
二、僱用職階及待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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